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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维修、调拨与报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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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角色
资产管理员、后勤维修人员、资产责任人、审批人。
功能说明
本功能记录资产维修过程,办理资产位置或责任人变更,并对不再可用的资产发起报废处理。
操作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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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 > 资产维修
固定资产 > 资产调拨
固定资产 > 资产报废截图待补:维修、调拨和报废申请表单。
操作步骤
1. 登记并完成维修
- 进入“资产维修”,新增维修记录并选择资产。
- 填写维修说明、维修时间、维修方和负责人,按需上传现场图片或维修附件。
- 维修完成后,在记录中完成维修,并核对资产是否恢复正常或可用状态。
2. 发起调拨
- 进入“资产调拨”,新增调拨并选择资产和调拨类型。
- 填写目标学校、库位、楼宇、房间、部门或责任人,以及调拨原因。
- 提交审批;通过后在资产详情核对位置或责任人已更新并保留调拨履历。
3. 发起报废
- 进入“资产报废”,新增报废申请并选择资产。
- 填写报废原因、报废时间、负责人,按需上传现场图片。
- 提交并按流程处理;完成后在台账中确认资产状态为报废。
关键规则与注意事项
- 调拨支持位置变更和责任人移交,审批通过后才更新资产主档。
- 已报废资产不能重复发起报废,也不应继续作为可用资产选择。
- 已建账且可单独识别的小件固定资产也可办理报废。
- 取消调拨后,单据通常显示已取消/已拒绝;不要手工修改资产主档来替代规范调拨。
常见问题
维修完成后资产仍不能使用
先核对维修记录是否已完成,以及资产状态是否已恢复可用;如状态未更新,请由资产管理员核对该资产是否同时存在其他未结束业务。
调拨后为什么资产详情没有变化
确认调拨是否已通过审批且业务已完成;未提交、被拒绝或已取消的调拨不会更新资产主档。
